各学院(部):
为配合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课程教学大纲的全面修订(含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的大纲),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负责组织,并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要求进行修订。
2、教研室执行具体工作任务,制定人原则上需要拥有丰富的本课程教学经验,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审定人为教研室主任,批准人为学院(部)教学院长,三者不能为同一人。
3、各学院(部)请于2014年5月30日之前,汇总各教研室电子版教学大纲,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附件:2014版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联系人:邓超华 联系方式: 8499659
注:附件可以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