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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实验教学中心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2/28 09:12:17  阅读:

各实验室、陶瓷工程实训中心

根据教务处通知精神,为保障新学期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项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安全有序展开,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1.实验室、实训室负责人要确保本实验室、实践教学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符合教学要求,运行维护符合国家规范,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2.各实验室与实训中心开展对实验室、实践教学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高压、高温、高速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高度重视,详细记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3.各实验室对实验仪器设备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运行检查,做好防潮、防湿、防漏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及时报修,确保各项教学任务按计划正常开展。

4.对实验室、实践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实验室与实训室负责人要确保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做到安全通道畅通,实验设备、实验用品摆放有序,实验室环境清洁,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践教学环境。

5.以专业实验室为单位,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第学期实验中心自查表》(见附件),于31日上午提交至实验中心主任


陶瓷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1227

附件【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中心自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