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陶瓷大学,不断提升教师工程行业背景,更好地服务陶瓷行业发展,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景陶院发〔2015〕91号)文件精神(详见人事处网站),鼓励中青年教师到公司企业生产一线参加实践锻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践对象: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工程实践背景、艺术工程创作、产品设计开发等经历的教师。
二、实践时间:原则上至少为6个月,最多不超过1年 (从2019年9月开始)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参加实践锻炼:
(1)已有在公司企业等基层实体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
(2)主持完成单个横向科研课题经费:工程类、艺术设计类100万元以上者,理工类60万元以上者,文科类20万元以上者;
(3)从事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工作者;
(4)在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1年以上者;
(5)由学校派出到外单位挂职6个月以上者。
四、选派名额:各教学院(系、部)选派不超过5名青年教师。
五、请于2018年11月23日前,经院(部)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将《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1)和《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附件2)报送校人事处(行政楼510室),联系人,杨文龙(短号4666)。《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29651688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
校人事处
2018年11月8日
附件1:
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学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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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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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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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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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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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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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教研室及从事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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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锻炼单位 (名称、专业特点介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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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锻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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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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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达到的效果 |
签名: 年 月 日 |
教研室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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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院(部)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
姓 名 |
所属教研室 |
从事专业 |
实践锻炼单位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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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意见 |
于 年 月 日,经本院(部)党政联席会 议决定,同意推荐上述参加实践锻炼。 签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分管人事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