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综合训练,提高学生专业知识水平,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措施,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为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加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依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文件之规定,现对我校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做如下要求:
1、指导教师的资格和要求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者,具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2)校外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学校对指导教师的规定,并出具该指导教师相应的资格证书,由各学院(部)审查。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注意事项
各学院(部)要切实加强毕业设计选题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在选题过程中应突出体现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强调学生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的锻炼。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使学生受到全面的专业综合训练。
(2)鼓励各学院(部)依托陶瓷产业卓越人才培养联盟平台,主动对接相关企业,采用联合指导的方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毕业设计选题包含设计型选题、研究型(论文)选题、调查报告、制作(创作)型选题等,工科类专业设计型选题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70%。选题应紧密结合专业、行业、职业发展动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并更加注重实际,各学院(部)须确保来源于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管理实务、实际项目的选题在全部选题中不低于80%。
(4)选题要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应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大小适中,难易适度,严禁选用假、大、空的题目。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学院(部)应严控各专业选题与往届学生题目的重复率。如多名学生共同研究(设计)一个大的项目(系统),每名学生应有明确的分工并依据承担的研究(设计)内容分别拟定论文(设计)题目。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确定
(1)各学院(部)组织教研室确定指导教师。课题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教研室审核同意)。
(2)由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负责审题,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课题是否合格进行全面审核并签字,批准通过者方可列入选题计划。
(3)选题计划确定后向学生公布,并为学生介绍指导教师及研究内容,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
(4)课题确定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
(5)选题结果经学院(部)认定,报教务处备案。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必须改变题目的,需经学院(部)分管领导批准,教务处备案。
4、加强“选题”和“审题”的管理,严把选题质量关
指导教师必须提交选题申请表,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依据;各学院(部)要严格审题,相关教研室要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进行集体研究,不符合选题原则、达不到对本专业学生综合训练的课题,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并要有会议记录。请各学院在2018年11月16日之前将《景德镇陶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见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5、为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管理工作,各学院(部)请参照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修订和完善本学院(部)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装订成册,确保学生人手一份,使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并对师生召开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视。
特此通知。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
附件2:景德镇陶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