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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发布者:付江盛    发布时间:2015/09/08 21:40:00  阅读:

1、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景德镇陶瓷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院、系制度的实验工作规章、规定制度。
2、依据教学计划(大纲)有计划地安排好每学期有关教学和科研实验任务,做好实验前的资料,试验(实验)方法等准备工作。
3、编写或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收集实验相关信息,不断充实和更新实验教学内容。
4、认真备好实验教案,预做有关教学实验,写出实验报告;对第一次不开设的实验项目(含实验内容部分调整实验仪器的更换与改进),应先预做并写出实验报告;初次指导实验的教师要求经实验室组织试讲(做),经试讲(做)合格,方能上岗。
5、严格按有关程序指导学生实验操作,按质完成实验内容,认真批阅好实验报告,统计实验平时成绩,按有关办法组织考试,评定实验课成绩,做好实验课教学总结工作。实验完毕后应慎写好有关表格,及时与管理人员办妥交接手续。
6、承担科研实验任务,并承担实验装置、仪器设备改进的设计,参与测试及处理等工作。
7、认真慎写实验项目管理卡,共同做好仪器设备的选定,不断更新实验手段,促进教学的现代化。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使用、调式方法,熟练使用并维护好仪器设备。
8、参与实验室建设,做好实验室的发展规划,负责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的论证。
9、协同实验室管理人员搞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及安全卫生工作。
10、认真负责按时完成院、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景德镇陶瓷学院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