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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08 21:22:39  阅读:

1、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由实验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向系报告工作。
2、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主要依据德(政治思想表现)、能(业务水平)、勤(出勤率)、绩(工作成绩)四个方面进行,并着重考核工作实绩(一是工作量、二是工作质量)。
3、实验教学要有较完整、较高质量的实验教学文件和技术资料,如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登记表、实验装置说明书等。
4、认真做好仪器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及时做好记录登记挖掘潜力、充分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确保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
5、力求设备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齐全,有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有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交接记录,有损坏故障及维修养护记录等。
6、严格实验仪器设备、器材的管理制度,按仪器设备的性质、类别、用途、实行定人、定物、定地点、定期核对,做到账、物、卡三者相符。
7、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及较复杂的仪器设备,建立较详细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操作规程,积极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仪器效益。
8、坚持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组织、人员落实,认真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遇有特殊危险隐患,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景德镇陶瓷学院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