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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与资料管理条例制度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8/15 21:15:43  阅读:

1. 实验中心工作档案按行政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技术档案和设备物资档案四大类,进行分类管理。各分管人员对室主任负责。分管人员要做好该类档案的归集、整理、分类、登记和保管工作,保障工作档案建立和各项管理服务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
2. 行政档案包括:接待记录,会议记录,大事记,重要通知,文件,报告,申报材料,会议纪要,往来文件,重要信件,工作量统计记录,教学实验情况统计等。
3.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教材,教学参考书,交流教材,历年教学计划,实验安排表,实验运行表,新教师试讲记录和书面总结,专业会议论文集,学生成绩单,各班典型的实验报告(最好的和最差的各留五份)等。
4. 技术档案包括:实验卡片,实验开设记录,仪器产品介绍,产品目录,报价单,仪器维修点汇总表等。
5. 设备物资档案包括:帐目(分总帐,分室帐,设备帐),固定资产帐、卡记录,低值耐用品管理记录,低值易耗品管理记录,经费流水帐,设备单据,报废单据与记录,调拨单据与记录,仪器说明书,设备维修记录等。
6. 其他资料收集包括: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和教师在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承担的科研项目申请书(或合同书);实验中心管理方面的杂志或书籍;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实验中心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实验中心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中心研究活动记录;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和教师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中心工作计划;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7. 实验中心工作档案文件严格按照实验中心文件编码规则执行,档案文件摆放有序,方便存取。
8. 工作档案文件借出需办理借出手续,填写文件借出登记表,文件归时必须按编号放回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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