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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考核与学生成绩评定办法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08 21:27:48  阅读:

一、 实验课考核办法
结合实验纪律、出勤情况、实验操作、综合实验报告,分五级给出成绩,其中实验纪律占10%、出勤情况占10%、实验操作占40%、综合实验报告占40%
二、 评分标准
优秀:出勤满,实验纪律好,听从指导老师指挥,动手能力强,综合试验数据处理正确,报告分析思路清晰,字迹工整。
良好:出勤满,实验纪律好,听从指导老师指挥,动手能力较强,综合试验数据处理正确,报告分析思路清晰,字迹较工整
中等:出勤满,实验纪律好,听从指导老师指挥,动手能力较强,综合试验数据处理较正确,报告分析思路较清晰,字迹基本工整
及格:只有少数特殊情况下没有出勤,实验纪律一般,听从指导老师指挥,动手能力一般,综合试验数据处理基本正确,报告分析思路一般
不及格:经常不参加实验,实验纪律不好;不听从指导老师指挥;动手能力较差;综合试验数据处理不正确;不写实验报告
三、 非单独开课的实验其实验课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30%。
附.实验报告评分标准
一、实验报告的格式形式应统一。(20分)
包括:课程名称、名称、专业、班级、姓名、实验时间。
二、编写实验报告要规范(50分)
实验步骤、实验记录、数据处理(或原理论证、或实验现象描述、或结果说明等)。
三、实验报告应附有实验原始记录。(30分)
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相应给分。
景德镇陶瓷学院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