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实验中心:
2021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践教学场所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对实验室的安全防范意识。
2.各实验中心应根据各自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点,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各实验室的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泄漏等设施,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等危险品的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留“盲区”。
3.放假期间暂时不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要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确保实验室安全。
4.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5.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教务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