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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5/04 20:40:32  阅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并结合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教高司函〔2019〕33号)的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学校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工作,建设、建成一批展现陶大特色、突显专业优势的高水平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为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奠定坚实基础。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景德镇陶瓷大学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现行教学大纲中所有适宜采用虚拟仿真实验形式教学的实验项目(含课内实验及独立设课实验)或拟新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鼓励并重点支持展现陶大特色、突显专业优势的实验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进行。

2.申报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3.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5.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

1.《景德镇陶瓷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并将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本和项目简介视频,发至邮箱jci_sjk@163.com。

2.准备5-8分钟左右的PPT。内容包括前期调研情况、虚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合作企业概况、校企合作的模式、预期效果、经费预算、进度安排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育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和要求,广泛走访、深度调研,梳理本单位拟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充分论证、评审遴选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于6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通知详情及相关附件请登录OA系统查看下载。


教务处

202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