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规范有序地完成2020年采购任务,提高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需对去年已申报的2020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具体的实施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部门、各学院(部)结合学校2020年度的资金安排编制采购实施计划,计划必须与2019年底申报后批复的采购预算品目一致,否则无法实施。实施计划应当包括申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技术规格、服务要求、采购时间和预算金额等内容。
二、编报要求
1、实施计划编制要细致,特别是属于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品目要认真对照,避免因为品目分类错误导致预算无法使用的情况。
2、实施计划编制的预算要准确,申购单位提前做好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比较三个以上同档次、不同品牌的价格、性能、质量与服务,做到心中有数。技术参数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归口经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采购项目,特别是重大采购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做到预算控制价合理。
3、对已报批政府采购预算的各级各类科研经费采购仪器设备,请科研项目负责人尽快提交采购实施计划,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保证科研项目实施。
4、对已有政府采购预算且需采购“进口仪器设备”的单位,请各申购单位必须先向省级主管部门办好相关手续且拿到进口批文,并及时向校招标采购中心申请政府采购立项,没有进口批文的不能立项采购。
5、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要求,且必须经过我校“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时间节点
按照江西政府采购工作的时限要求,各申购单位应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5日前,将已经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在我校“招标与采购平台”中完成采购计划全部环节。
四、具体操作
采购实施计划须在我校“数字化校园综合服务门户”中的“采购系统”提交。具体平台操作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指南”及往期通知。
往期通知链接:http://www.jci.edu.cn/info/1055/27291.htm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链接:http://www.jiangxi.gov.cn/art/2020/3/2/art_4969_1513063.html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