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各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将于近期对2018年已立项的开放性实验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同时启动2019年度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题工作
1. 各项目负责人对主持的开放性实验项目作简要PPT汇报(5分钟左右),汇报开放性实验的教学过程及达成效果。
2. 专家对各项目的开放成果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意见或建议。
3. 4月12日前,各项目负责人上报结题材料,教务处审核、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
(1)源于开放性实验的软件源程序、学生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的刊载及证明资料
(2)《景德镇陶瓷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结题表》
(3)《景德镇陶瓷大学开放性实验研究报告》
(4)学生实验记录、成绩和实验开放过程图像资料
具体详见《开放性实验项目结题相关材料》(附件1,2)。以上材料,需按时提交纸质版1份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有电子稿的材料,要同时提交电子稿。
4. 教务处将于4月中下旬组织答辩并公布项目结题情况。
5. 对于学生反馈教学效果良好的优秀开放性实验项目,学校将予以连续资助。
立项工作
1.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学科科研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依据实验室开放的软硬件条件,充分发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实施开放,每个学院一般申报数不少于1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各专兼职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请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2. 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类型分为:
(1)科技活动型 学生可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学科竞赛训练等实验活动或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进行科学实验;
(2)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 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3)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 校内人文素质实践训练室(含工艺或工作室,如摄影、陶艺,漆画、雕塑、服饰设计等),针对非本专业学生,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开设实验或工艺制作、技能操作等项目,学生在各人文素质实践训练室自主进行的素质、能力与操作技能的训练,达到初步掌握本项目的制作过程和技巧,完成简易作品制作成果、撰写活动收获。
3. 鼓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出一些具有特色及创新意义的开放实验项目,鼓励学生自行拟定开放实验项目,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
4. 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教师均可申请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的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项目不超过一项,作为第二指导教师人不超过两项。
5. 开放性实验项目参与学生人数原则上单批次不少于20人,单批次实验学时一般不少于16学时,实验开放批次不小于2次。鼓励指导教师开设多批次实验,工作量补贴将根据参与学生人数与批次进行适当调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满32学时可获1“第二课堂”学分,具体由开指导教师考核、教务处审批。
6. 开放性实验项目资助额度分三个等级,由评审专家组依据实验项目实际所需开支情况予以区分。项目经费只可用于购置与本实验相关的耗材费及配套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当参与项目总人数≤50人时,工作量补贴不超过总经费的20%,当总人数≥50人时,补贴不超过总经费的30%)。
7. 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于4月22日前将收集好的《景德镇陶瓷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3)、《景德镇陶瓷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联系人:舒凯征;联系电话:7989;电子邮箱:jci_sjk@163.com。
教务处
2019.3.21